作者:佚名 发布日期:2017-05-30 12:45:39  来源:本站原创  查看次数:14720 次
具体如下 (1)客户两次抄表结算间隔的时间为抄表周期。 (2)根据不同性质的客户规定了不同的抄表周期,一经合同约定,不得随意变更。居民客户抄表周期为两个月,其他客户抄表周期为一个月,用电大户根据供用电合同可一次抄表多次结算 或多次抄表多次结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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