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苏:县以上城市须具备两个以上饮用水源地
作者:   发布日期:2017-05-30 13:33:53    来源:  查看次数:19710 次

           12月23日,记者从江苏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推进会上了解到,到2013年底前,江苏省将建立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体系,确保县级以上城市饮用水源水质全部达标。同时,县城以上城市须具备两个以上、水系独立的饮用水源地。

       江苏省现有城市饮用水源地共105个,为127座自来水厂供应源水。在全省64座县级以上城市中,同时拥有两个以上水系相对独立的饮用水源地、可以实施不同水源间相机调度的城市19座,在饮用水源结构单一的45座城市中,已有18个城市建设了应急备用水源地35个,这使全省具备一定抵御突发性水污染事件能力的城市数量达37座。

       根据江苏省政府要求,到2013年,全省饮用水源地水质必须达国家标准,供水保证率达97%以上;备用水源地最少须满足7天以上的居民生活用水需求;所有饮用水源地应划分一、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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